All Categories - 人身保險招攬爭議

2022年9月6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7|V03|池泰毅律師 01. 講義內容 1-1 章節目錄(20220917|V03) 1-2 《縮語表》(20220906|V01) 1-3 參考文獻...
金管會 2022 年 8 月 3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101433461 號〉 人身保險業應於包括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成分在內之保險商品銷售文件中,以明顯字體加註「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高齡保戶 五、未盡保護義務 01. 例一:評議中心 104 評 1124(保單規劃顯然不合理)。 02. 例二:評議中心 109 ...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高齡保戶 四、具體保護措施 有解約金商品等 01. 為維護高齡保戶權益,保險業銷售各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小額終老保險、團...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高齡保戶 三、確認識別能力 01. 保險業應:「評估 65 歲以上之客戶是否具有辨識不利其投保權益情形之能力。」 02. 學者認...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高齡保戶 二、2022 年修正重點 01. 738. 本次〈招攬辦法〉§6 修正重點如下: 業務人員之在職訓練部分,增列保險業...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高齡保戶 01. 本節在內容上,是延續 R4 商品服務適合度原則、R5 告知與揭露原則之討論。 02. 近年來,發生許多對高齡保戶不當招...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保障身心障礙者 01. 關於身心障礙者的保障,主要有下列規定: 〈承保身障者處理原則〉; 〈協助身障者投保機制〉; 〈友善服務準則〉。 ...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01. 公平待客原則第九項為「友善服務原則」,係於 2022 年 5 月12 日新增。 02. 此前,〈友善服務準則〉於 2022 年 3 月...
2022年9月12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獎懲制度 01. 保險業務員不得有〈保業規則〉§19 所列各項行為: 如有犯罪嫌疑,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應依法移送偵辦; 倘否,則應按其情節輕重...
2022年9月12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教育訓練 01. 持續施以教育訓練,是保險業維持招攬人員專業性的重要環節。 02. 「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各...
2022年9月12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登錄制度 01. 登錄制度,是保險業務員管理制度的核心。 02. 〈保業規則〉§3 規定:「業務員非依本規則辦理登錄,領得登錄證,不得為其...
2022年9月12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2|V01|池泰毅律師 01. 公平待客原則第八項為「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 02. 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主要規定在: 〈保業規則〉; 〈保經規則〉; 〈保代規則〉。...
2022年9月12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揭露風險 01. 由於投資型保險具有投資性質,風險程度較高,且內容較為複雜,保險業法對於應揭露事項做有較為完整之規定,因此,下文以投資型保險作...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說明重要內容 五、說明內容 01. 金融服務業應依各類金融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向金融消費者說明下列重要內容(〈說明辦法〉§5): 金融消...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說明重要內容 四、說明時期 01. 《金保法》§10 I 規定,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說明重要內容 三、說明方式 01. 《金保法》§10 III 規定:「第一項金融服務業對金融消費者進行之說明及揭露,應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說明重要內容 二、說明對象 01. 金融服務業履行說明義務之對象,係與金融服務業訂定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之契約相對人(〈說明辦法〉...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充分說明重要內容 一、說明義務人 01. 依《金保法》§10 I 規定,說明義務人係指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金融服務業,因此,保險業應向其潛在保...
2022年9月11日 · 課程講義
20220911|V01|池泰毅律師 01. 公平待客原則第五項為「告知與揭露原則」。 02.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該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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